星期六, 十一月 12, 2005

《世間情》6月:獵人皮族

獵人皮族

在眾生之中,人類應該可算是寄居蟹的近親。

咱們的老祖宗在冰河時期,因著毛發不夠其他野獸多,也從未想過如何發明「長毛劑」來解決問題,在御寒方面就吃了不少苦頭。秉著寄居一族的特有天分,竟然給他們想出了絕世妙方:既然自己沒有長出如斯毛發之皮,那么為啥不「与獸謀皮」,采用現成毛發來解決問題?

由此,人類就成了寄居在別人表皮之下的動物。即使過了好几千年,這种特性還是改不掉。

后來,人們開始懂得紡紗織布,自詡「越來越文明了」,大家開始以布裳為主流。然而,獸皮卻在這樣的處境下,被賦予另一种符號含義。所謂「吃飽太閑」, 那些閑錢大把的富人達官諸侯,為了表現自己的与眾不同、鶴立雞群、出類拔萃,就到處去找一些罕見的動物,剝它們的皮,穿在身上。盡管牛皮、羊皮、豬皮、甚至狗皮,總要比狐皮或貂皮的面積來得大,但是咱們從未听說有誰披著狗皮貓皮出街見人的。不僅如此,這些消費人更開拓了市場,把這种皮相稱為「尊貴」、「高尚」、「王者風范」云云。由此,能夠穿上虎皮的,就好象「散發出君主之威嚴」一般。

在發展獸皮市場的當儿,人類文明也几乎同步的發展著人皮市場。

虎死留皮,人死留名。獸皮和名聲之間,若是論及功能,實在相差無几。老虎的皮還在活虎身上時,老早就為人們所覬覦,遲早都要被剝下來讓消費者「人假虎威」。而那些名人、偉人們,他們的名聲在人群市場中,也只不過是大家制造皮相的原料。越有名的,或者死得越离奇、越「經典」的,他們的皮就越多人搶著要。

名人們的名字、名句,被消費者們廣泛的用作護身符一般。他們的万古流芳被后人拿來做香水,只要往身上洒一洒,自己的言行身份仿佛也躋身「非泛泛之輩」。而這些偉人對社稷、人民、國家,所付出的辛勞,其中的艱辛、理念、夢想,卻也有如虎尸一般,缺乏利用价值,而隨著骸骨一同被遺忘、湮滅。

華教前輩郭全強感慨華教領袖為稀有動物。若真是如此,那么,當暴發戶大權之人在談華教的時候,或許就好象把剝下的珍禽异獸皮毛,穿在身上登台作秀吧。

《東方日報‧世間情》2005年6月22日

0 Comments:

发表评论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