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九月 17, 2005

《世間情》4月:復仇市場

復仇市場

復仇這個題材,總在悲愴中帶著些許浪漫。電影《The Punisher》就有那麼一句名言:「這不是復仇,這是懲罰。」語畢,殺戮鏡頭隨即開始。

沉冤若未能得雪,復仇的慾望,一般上都會受到同情者的寬待或認可。

當我們對司法部門的功能失望的時候,我們更是赤裸裸的面對手操生死權的原始極權慾望。當我們是受害者的時候,我們就披上無辜者的光圈,近乎殉道成神一般,把報復手段合理化。

對於被獸性所左右的人,我們以捕獸的態度加以捕獵。孰不知這只不過是一種爪牙上的競爭:誰夠猙獰,誰就是勝者。如斯狩獵,是迫害者和受害者的角色對換,是政治歷史的血腥種子。

我們是復仇性公義的信徒:殺人要填命;坐牢,太便宜了;兇手,他們不配活著。當一切都如願以償的時候,我們就可以習慣性的說一些道德話語,修飾一番,把血腥場面粉刷得溫柔感人一些。

無論「冤冤相報何時了」這方面的「探討」在電視劇和小說中出現千萬次,報復依然是公認的最佳「出一口氣」方法。既然有這樣的市場,就自然不能缺乏一些「收人錢財替人消災」的角色。
然而,到底惡人、壞人、罪犯,他們是否應當也享有人權和關懷?

我們是否依然相信感化的存在意義?當我們看見越來越多重犯在出獄不到24小時內重作馮婦,謀害更多無辜的人,我們是否因此就有充分的理由支持死刑的廣泛採用,甚至認為死刑是解決監獄爆滿問題的妙方?試問,是感化的概念太天真,還是我們的社會根本就是爪牙競爭的原始部落,所謂道德只是飯後消遣話題,絲毫沒有影響力?

如果我們在司法公正裡頭,尋找不到任何給予保護、感化、以及修好的可能性或者契機,那麼司法界在民眾心目中,所能夠博取的關注,很可能只有在復仇市場的購買能力。

這星期,我想觀賞Clint Eastwood的《Mystic River》。

(《东方日报‧世间情》2005年4月6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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